江西会昌湘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与会昌县湘江源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湿地公园内的湿地保护与利用、生态旅游等事务,负责对湿地公园规划控制区内的建设、规划、开发、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审批和处理。
(三)负责实施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制定湿地公园的管理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湿地公园与周边乡(镇)、社区的关系。
(四)负责争取、筹措湿地保护、修复、建设和管理资金,对授权的相关资产进行经营、管理、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组织实施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基础设施配套、生态旅游开发及其它项目。
(五)负责做好湿地资源的普查、评价、管理和研究工作中获得的各项成果、数据和资料,并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调查数据和监测报告。
(六)负责对外宣传、推广、交流与湿地科普教育,参与相关湿地保护与利用的交流合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园区内的林政、渔政、环保、市容、绿化等工作。